@镇江人 社保“第六险”,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好消息!好消息!
小编从市医保局获悉
镇江将于10月1日起
正式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减轻失能人员家庭负担
为其增添一份保障!
有小伙伴要问了
什么是长期护理保险?
下面就一起来了解下吧
▼▼▼▼
长期护理保险(以下简称“长护险”)制度是继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大险种之后的“第六险”,是受政府规范性文件保障实施的独立险种。
长护险为符合待遇享受条件的长期失能参保人员的基本生活照料和与之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提供服务保障,减轻失能人员家庭负担。
长护险如何参保?
筹资标准是怎样的呢?
资料图
我市将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参保对象为职工医保参保人员。扬中市作为试点,从2024年1月1日起,将把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同步纳入参保范围。
全市在职(退休)职工今年四季度长护险个人缴费部分,将按7.5元/人的标准,从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扣缴;今后每年的个人缴费,将在当年1月份按全年相应标准从其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扣缴。
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划入长护险基金管理专户部分,2023年10-12月将按照职工医保实际参保人数每人17.5元的标准划转,今后每年1月份按照全年相应标准一次性划转,次年1月份按上年末实际参保人数清算。
哪类人群可以享受长护险保障待遇?
待遇补助标准是怎样的呢?
资料图
经医疗机构或康复机构规范诊疗、失能状态持续6个月以上,并经申请通过评估认定符合失能等级标准的参保人员,可享受长护险保障待遇。
为满足重度失能人员基本护理保障的不同需求,我市目前开设了5类保障服务:
1
入住定点护理机构
2
亲情护理补助
3
居家上门护理服务
4
基础护理服务(不含助浴)
与亲情护理补助相结合
5
特色护理服务(助浴)
与亲情护理补助相结合
符合长护险待遇享受条件的参保人,可以结合自身需求选择一种护理服务形式并享受相应待遇。
镇江市长期护理保险待遇享受标准
(点击图片可放大查看)
在市外(不含境外)居住的失能人员,经失能评估符合待遇享受标准的,长护险基金统一暂按10元/天的标准支付亲情护理服务补助。
长期护理保险
失能人员家庭的福音
你了解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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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镇江市医保局
编辑:何冰
审核:杨佩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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